环境污染是指人为因素改变环境的组成或状态,使环境质量下降,从而扰乱和破坏生态系统和人类正常生产、生活条件的现象。那么因环境污染造成人损害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呢? 污染对健康有哪些危害以及如何维护您的权益?下面百百安全网带您了解这些人身伤害维权小窍门。
《民法通则》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:“违反国家环境保护和防治污染规定,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,依法承担民事责任。”根据《环境保护法》、《海洋环境保护法》和《水污染防治法》等单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,规定对因环境污染造成他人损害的,实行无过错责任。受害人只需证明自己受到的损害即可。无论污染单位是否有过错,都应对其污染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。完全因战争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污染损害,即使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无法避免的,污染单位免予赔偿责任;造成污染损害的,不承担赔偿责任。完全因第三人的故意或者过失造成污染损害的,由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。责任。
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,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 《侵权责任法》第六十七条规定:“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的,根据污染物种类、排放量等因素确定污染者的责任程度。”第六十八条规定:“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,造成环境损害的,受害人可以向污染者或者第三人请求赔偿。污染者赔偿后,有权向第三方追偿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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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何贤强